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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童在233乐园玩游戏花1万7 申请退款人工客服无接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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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7/9 13:18:59 | 【字体:小 大】 |
醉心异世界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14日讯 “熊孩子”大量“氪金”、家长退款维权不易的消费乱象近年层出不穷。
据半岛都市报报道,近日,市民卢女士反映,儿子才7岁,用手机玩游戏,充值消费了16800多元,充值跨度三个月,第一次充值是1月27日,2月份花了3500多元,仅仅3月1日至22日,20多天的时间内就花了一万三千多元。充值的游戏包含“逃跑吧少年”“蛋仔派对”“迷你世界”等,购买的游戏道具种类有迷你币、金币、钥匙、钻石等,孩子花的钱全部到了北京龙威互动科技公司。
卢女士发现后联系“233乐园”游戏要求退款,但因“联系客服难”、“举证难”等问题,至今没有结果。4月12日,记者多次拨打“233乐园”的客服电话,但人工服务一直无法接听,根据语音提示,添加了客服QQ号,并选择了未成年充值退款的人工客服,但系统提示“您前面有258人在等待,由于咨询的人较多,请您耐心等待”。随后,记者将卢女士和孩子的遭遇发给客服,指出他们的疑问等,提出了采访要求,但截至发稿,客服并没有任何回应。
2020年5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涉新冠肺炎疫情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二)》(法发〔2020〕17号)。其第一项关于合同案件的审理中的第9条显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未经其监护人同意,参与网络付费游戏或者网络直播平台“打赏”等方式支出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款项,监护人请求网络服务提供者返还该款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
《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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