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亲公主全文阅读近日,河北省卫健委发布《关于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有关注册事宜的补充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人员原则上应在其试用机构注册;确有特殊原因的,经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同意后,可变更至本县域内其他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注册执业。
据河北省卫健委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政策是为村医创造更加便利的执业条件,如确有需要变更注册地点,且原因合理,都是可以申请的。
“当初,国家建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制度,就是为了做好乡村医生队伍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的良好衔接。”河南省某乡镇医院院长对《健康县域传媒》记者表示,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为国家级证书,可在全国范围内注册。但是注册的执业地点必须为医生执业机构所在省份,且仅在执业地点生效,所以执业地点很难变更。
该院长还表示,县级卫生部门更是应当严格准入管理,从河北省卫健委发布的这一重要《通知》来看,乡村医生职业要求又一次迎来了新变化——方便了村医执业,促进了基层医学人才的合理流动,同时也推进了基层医疗服务水平的提高。
不久前,河北省卫健委官网上出现了一条关于村医反映关于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变更问题的留言,但这不单单是一条简单的“吐槽”,更多地反应了众多“持证”村医所面临或正在面临的“囧势”。
各位领导好,我是河北省衡水市一名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自2019年考取资格证后注册地为村卫生室,现在因工作需求需要变更执业地点(变更地点也是村卫生室,因为国家有规定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只限于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咨询审批局后,回应为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一经注册,终生不得不得变更执业地点(说是省里有文件)。
本人原来为乡村医生响应国家号召考取了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原以为乡村医生证书都可以变更执业地点,现在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终生不得变更执业地点的问题,现就变更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解决一下,急等,谢谢!
从该村医的留言中,我们不难看出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执业地点无法变更”这一关键问题。
而河北省卫健委相当重视该条“留言反馈”,当即在7月9日作出了相应回复。具体内容如下:
您好,《关于开展2016年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6〕226号)规定:取得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注册地点限定为报名所在的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因此不能变更执业机构。
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委将积极向国家卫生健康委反映,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措施。
而河北省卫健委回复的乡村全科注册后不能变更执业地点的这一问题,早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也同样明确指出。
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是国家为依法管理乡村医生准入而建立的管理办法。《健康县域传媒》梳理发现,早在2017年4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版《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中,已经将医师执业地点放宽到了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县级行政区划,并实现“一次注册、区域有效”。而河南省在2018年出台的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注册变更文件中,也提到了县域内有效。
记者还了解到,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是在2016年被正式推出,并在9个省试点考试,又在2017年扩大到24个省试点考试。后来,从2018年开始,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便在全国铺开了。
如今,各地也应相应地改变注册变更条件,为乡村医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另一外河南基层院长表示,该《通知》的发布,相当于打破了原来“生硬”的部分,让乡村全科医师注册变得更加灵活了起来。此外,《通知》也给予了村医更多工作机会。
他表示,“多点执业”已经不再是大医院医生的“专利”了,基层村医同样也应该具有,随着国家“放管服”政策的不断推进,放宽了对多点执业的医师资格要求,医生实现大流动已经是未来趋势。对于基层缺医这一现象来说,基层医生更不能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被“圈禁”,因此这一《通知》对于基层医生来说,具有重要意义。
乡村医生不再只局限于村卫生室了,只要执业范围是全科医学的乡村医生,就可以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卫生院执业,全科就是“通行证”,基层医生也要需要实现全领域的大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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