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六批公告】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超过规定年龄准驾车型作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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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5/2/23 6:48:12 | 【字体:小 大】 |
圣道无极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五条之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年龄70周岁以上不得驾驶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轻型牵引挂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
下列机动车驾驶人已经超过规定的年龄,不再符合所持准驾车型的驾驶条件,机动车驾驶证相关准驾车型驾驶资格公告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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