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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法风华】倡廉洁清风·讲廉政故事主题演讲比赛优秀演讲稿系列报道——一身清廉 不严自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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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8/10 11:36:20 | 【字体:小 大】 |
清香阁书苑大家好,非常荣幸能够参加今天的演讲活动。作为一名廉政监察员,自身廉洁、监督廉政以及讲好廉政故事是我义不容辞的责任。基于这份责任感,我也一直在思考清廉对于我的意义。
诚然,每个人对清廉都有着不同的理解。比如苏东坡,在担任徐州知府时,以为官清廉、执法严明著称,受到徐州百姓的称道和传颂。五十岁的时候,家人想为其庆祝一番,但苏东坡严词拒绝,并要求家人不得到处宣扬。但百姓为了表达对他的敬意和爱戴,便自发组织推举一人以赵钱孙李的名义为苏东坡送上一盆盛开的月季花作为寿礼,还附诗一首“花开花落无间断,春去春来不相关。但愿大人常康健,勤为百姓除赃官。”从不收礼的苏东坡亲自收下了那盆月季花,还笑着回诗一首道“赵钱孙李张王陈,好花一盆黎民情。一日三餐抚心问,丹心要学月月红。”我想,清廉之于苏东坡,便是保持丹心,为百姓惩贪治污。
而我对于清廉的最初理解,是父亲所说的清清白白做人、堂堂正正做事。正所谓知行合一,父亲对我的廉政教育一直伴随着我成长的每个时刻。小学时,父亲经带着我看《廉政行动组》、《洗冤录》等电视剧,引导我辨别忠奸善恶,分清是非黑白。中学时,成为一名乡村小学代课教师的父亲,则是给我讲羊续悬鱼、杨震辞金、于成龙割鸭的故事,告诉我要为人清白的道理。大学时,成为村干部的父亲,则是以拒绝收礼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他严格守矩、清正廉洁的思想信念。父亲的教育让我明白:清廉,不是获得某个身份、某个职业的特殊条件,而是一个人之为人的基本要求;清廉,也不只是一个外化的行为表现,更是一种内心品质。
工作后,我成为了一名法官,我接受了更加正规系统的廉政教育——参加廉政警示教育大会、学习廉政制度文件、听取反面典型现身说法等,我更清楚的了解了清廉对于法院人的更高要求。持正守廉,守廉才能持正,只有保持清廉,才能使自己处于中立位置,保持法律的天平不偏不倚;只有保持清廉,才能以刚正不阿的姿态,承担起守护公平正义的重任。清廉,是每一位法院人的义务和责任,清廉,也是对每一位法院人职业和人生的保护。坚守清廉,才能如莲一般,拥有高雅、威严的气质,才能让贪腐之风敬而远之,才能让人不论身处光明或是黑暗,身形依旧昂然挺拔。
源于父亲和工作单位关于廉政的双重教育,我的内心对清廉产生了足够的敬畏和确信,这种敬畏和确信时刻提醒我严格遵守廉政制度规定,与当事人的相处,必须发乎于案件止乎于案件,不作任何案件之外的接触。也正因为这样,成为员额法官的这几年时间里,我并没有遇到过不廉之事的困扰,清廉赋予了我一个非常干净自在的工作环境。即便将来遇上不廉之事,我想我也有足够强大的气场去面对和处理。因为清廉让我深知,天下之间,物各有主,非吾所有,虽一毫而莫取。源于不廉而产生的金钱和权利,于公,换不了我充满尊荣感的职业生涯,于私,换不了我已经拥有的幸福美满家庭。
当然,作为一名员、一名法官、一名廉政监察员,在保持自身清廉的同时,也要以自己的言行举止去提醒和影响身边的人,共同筑牢廉政防线,共同抵御不廉之风。
吾虽不严,但为廉故,威而自显。吾虽不严,但为廉故,身正而令行。我会继续以清廉之风护体,自在做人,坦荡做事,对外展示属于我的独特威严,属于廖晶晶法官的独特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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